番外之辛德瑞拉二
這句話一出,那聲音再度沉默。金伊瑾知道自己又說錯了話,但她卻分外愉悅,若不是場合不對,她怕是要笑出聲。人就是這樣,哪怕是聖人,七情六欲照樣不少,會羨慕乃至嫉妒一切自己沒有的,當然聖人比她會大度許多。
金城的面容再次清晰,他到死前也沒有怪自己,可同樣沒有一句遺言是給她的,都是給了秦望舒。兩家人的糾葛她很清楚,早在秦望舒提出合作時,就把一切攤牌,說是為了避免矛盾。她們兩個根本不可能有矛盾而言,一個金家大小姐,一個教堂最寵愛的修女,于情于理,她都不會惡交。
所以秦望舒只是在避免她中途反水。反水這詞一出,她又想到起了對方臨走前說的鐵匠有二心,她心思靈活,瞬間便想通了,大抵是被背叛了。可能也算不上,畢竟他們只是各取所需,背叛一詞只應該用在張雪這樣的關系上。
她發現繞了一圈,最後又兜回了張雪。她不悅的挑起眉,高跟鞋帶來的腳痛也越發明顯,其實她不喜歡穿高跟鞋,也很少穿,這次出門只不過是為了扮演好衆人心目中的“金家大小姐”這個形象而已,若她要說,倒不如赤腳舒服些。
有些東西不想則已,一想便一發不可收拾。她與秦望舒有交易,所以她故意鬧着來秦家村,想着是将計就計,蔡明是她的誠意,金城是她的目的,那張雪呢?突然多出來的張雪又是什麽?
她又想起那些傳聞,在不同的看法下多了新的理解。她這會兒倒是覺得張雪比她這位名副其實的大小姐更像大小姐,至少她沒法那麽天真,也不可能絕對的信賴一個對自己心懷不軌的人,不管是出于好意還是什麽,做過的事情怎麽可能當做沒發生,既往不咎這種話除了利益互換下的啞巴吃黃連認了,也只有傻子才會信。
而門內的那個,可不就是保護的和個傻子一樣嗎?
她冷笑一聲,又蠢蠢欲動道:“你怎麽會想着來秦家村?”
那聲音大概也沒想到她會這樣厚臉皮,所以不掩驚訝道:“我作為記者,想要報道大新聞有錯嗎?”
她忍不住翻了一個白眼,與外界傳聞不同,金大小姐其實一點兒也不淑女。“秦望舒叫你來的?”
那聲音陷入了安靜,她知道自己猜對了。她心情開始回升,僞善道:“她應該也是想要幫你,畢竟她對你這樣好。”
她這句話不知道觸動了對方哪根神經,那聲音慢吞吞道:“是吧,我也覺得望舒對我好。”
她氣極反笑,一時間不知道該說張雪傻得可愛,還是秦望舒有本事給對方灌了迷魂湯。她戳穿道:“她要真對你好,她就不會讓你來秦家村,哪怕是綁都給你綁在家裏了。”
她覺得不夠,又道:“也就是你這樣的傻子,才會把她當好人。”
大抵是說得太過傷人,那聲音又不說話了。她快活的舒了一口氣,她和秦望舒是親姐妹,兩人的骨子裏都有金城一半的血液,無論她們怎麽否認,她們都惡劣地一脈相承。
她低低笑了出聲,她是金家大小姐,理應風光無限,前途光明,但金城的死像是一根刺紮在了她喉頭,咽不下去,時時刻刻都在提醒着她,她這個有着光明未來的人竟然做出了弑父之舉,這是她一輩子抹不去的污點,而比這更可怕的是,她竟然毫無愧疚之意。
匕首刺進肉裏那一刻,握在刀柄上的她清楚地感覺到了金屬割裂神經和肌肉的利索——是那樣的痛快。其實在她被秦望舒假意要挾時,她們就打了一個賭。
秦望舒說金城想要殺她,她不信,但心裏卻信了。
她知道金城所做的一切,為真正掌權金家,和葉大帥合謀毒殺了她爺爺。藥量在日積月累的控制下,看上去只像是生病,長久體弱體虛,外加年紀大了,哪天病死也是再正常不過了,所以她和母親都沒有起疑心。而緊接着母親又開始生病,所有大夫都說是心病,因為爺爺的去世,她起先信以為真,但卻從蛛絲馬跡中察覺到不對勁。
心病這種東西在西醫中并不存在,但大腦對人體的影響無可否認,所以她母親身體不适也是應該的,可絕不該身體出問題。她不信任城中的所有大夫,所以秘密找了西醫,西醫中又以教堂的最出名,這就是她與秦望舒真正的相識。而外界傳聞的一見如故,惺惺相惜都不過時為了掩人耳目在報社做的戲罷了。
磁鐵會同類相斥,但人不同。人和人的緣分很奇妙,會有一見鐘情,也會見之生厭,她和秦望舒算是同類相吸。不過是視線相交,她就知道了對方是和她一樣的人,也等候了她多時。
正如她的猜想,從頭到尾都是秦望舒的安排。若不是對方刻意安排,在被金城打點後,她根本不可能見到任何西醫,也不可能這一切如此順利。《聖經》中有描繪惡魔引誘人犯錯,秦望舒算是惡魔嗎?應該不算的,因為她們身上都有一樣的血,但她仍是無法否認,她是真與惡魔做了交易。
她不知道秦望舒為了這一刻做了多久的安排,但她知道對方的為人。盡管秦望舒卑劣、冷血、滿嘴謊話,但作為真要合作的盟友卻也是再靠譜不過,所以她相信,金城是真想要殺她,至少在對方說出口的那一刻,是真的。
先發制人,後發制于人,所以她決定先下手為強。但她忽略了一點,人是有感情的。她沒有想到這一點,但秦望舒不可能沒想到,所以在金城有機會殺死她時,反而是選擇了放棄,那一刻的茫然與快活同時升起,漲滿了她整個心房,膨脹得她到最後竟然毫無感覺,只剩下麻木。
她殺人了,殺得人是她父親。她有一個同夥,是她同父異母的姐姐。
她想到這些時,竟然松了一口氣,法不責衆,所以她沒犯罪。
但秦望舒拿相機拍照卻是她沒有料到的,證據撕裂了她自欺欺人的幻想,她開始惱怒,但很快又冷靜下來。她們是同謀,沒有什麽比一根草上的螞蚱更可靠的了,與惡魔做交易的人往往都不會有好下場,因為沒有人會在意食物的感受,但惡魔與惡魔做交易可以,畫皮做人不如鬼,不過是虧或賺罷了。
她重重的吐了一口氣,秦望舒是惡魔,她也是,而張雪說到底不過是誤入的綿羊,不是被扒皮吃得幹淨,連骨頭都不用吐,便是更慘。她想着又升起了一點同情,她感嘆自己可真是個好人,決定對張雪好上一丁點,就一丁點。
“我知道,你說的我都知道。”聲音又從門後傳了出來,或許是想通了也可能是在暗處傷口舔舐好了,所以思維格外清晰。“但那又怎麽樣?我和她本就沒有任何關系,她沒有義務對我好,如果只是簡單地利用,不會威脅我的生命或者是導致我受重一些的傷,我都可以接受。”
“命運的饋贈早在暗處标好了價格,我接受了,那就要付出代價。”那聲音有些輕快,她辨不出來是不是苦中作樂,只能聽對方道:“她說她退休了,不當神了,所以她成為了會痛會流淚的人,我是她的同類,她得護着我一輩子,這筆交易很劃算。”
“我張雪确實不算是聰明,和你相比哪哪都不如,但那又怎麽樣?她會護着我,覺得我哪兒都好,和我說話的時候總是會低下頭,我不需要會任何東西,她殺人,我遞槍就行了。”那聲音說着,笑了出來。“我騙你的,她根本不會給我碰槍的機會,因為她會把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,我只需要做張雪公主就夠了。”
“我很清醒。我做了一筆買賣,上輩子、這輩子、下輩子、甚至在不知道哪輩子的以後,都不會有比這更劃算的存在了,我是不聰明,但金小姐,贏的人是我。”
“你故意的?”
那聲音不掩笑意道:“對,我故意的,沒道理你耍我,我不能回擊。”
金伊瑾的手捏了又松,松了又捏,最後低下頭把門堵得更嚴實了。她嘲諷道:“那就等着對你最好的秦望舒來給你開門吧!”
張雪愕然,瘋狂拍着門板叫喚道,可惜都無人應答。最後她恨恨地跺了幾下腳,揉着拍得通紅的手掌,氣鼓鼓地躺回床上打腹稿——如何不着痕跡又有效的告狀。
秦望舒回來時身後多了一個小尾巴——秦蘇。她提着張雪的行李,還未進屋就聞到了一股味道,她不算熟悉也不算陌生,屍體燒焦的臭味,她讓秦蘇在前廳乖乖等她,自己去了後院。
金伊瑾搬了根條凳大大咧咧地坐在那兒,面上有些不悅,她想到那被堵得嚴嚴實實的房門,覺得有些好笑道:“吵架了?你和她鬥嘴什麽,白生氣。”
金伊瑾一聽,重重哼了一聲,脾氣大到只要耳朵沒聾都知道她的不滿。秦望舒笑了下,一屁股坐在了條凳的另一邊,覺得位置不夠還把金伊瑾往外出擠了擠,看着對方瞪大的眼睛,笑着把她梳理整齊的頭發弄亂道:“你進去吧,這裏我來。”
她嫌棄道:“都要結束了,馬後炮。”
她不給面子,秦望舒也不惱,好脾氣道:“回去後,我要了結一下教堂的事情,葉大帥那裏也是,金家可能會失去一個依仗。”
談到了正事,金伊瑾也不在鬧性子,她琢磨了一下秦望舒的話,試探道:“但會多另一個更大的依仗。”
秦望舒沒否認,就着話道:“我會離開,教堂裏面會留一些人,但人心善變,舊情不可能一直有用。”
這個答案在金伊瑾意料之中,她心下松了口氣,面上輕快道:“我只需要平穩度過金家交接就行,沒指望仰仗他人鼻息過日子,這種生活沒勁。權利這種東西,還是握在自己手上才叫人放心。”
“我可以出面。”
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承諾,她面上更是愉悅,一時間眉飛色舞,明明不算是多相似的兩張臉,在這一瞬間竟重合了大半。她覺得自己太過喜形于色,輕咳了下,又道:“你打算離開?”
“對。”這事沒什麽好隐瞞,見她問了,秦望舒所幸全部交代道:“我這輩子算是望到頭了,但秦蘇以後的日子還長,換個地方生活,也算是給我母親一個交代。”
金伊瑾聽了努了努嘴,言語不屑道:“那個小野種?”
秦望舒輕笑,指正她道:“是小畜生。”
她聽出對方話中的縱容,拉下臉色道:“什麽時候走?”
“等他醒了吧,無辜被我打了一槍,總要有個交代。”她眯了眯眼睛,春色滿園,縱使環境再糟糕,但只要有陽光的地方便不缺少生機。
她輕哼了一聲,整個人是提不起勁的懶洋洋,她打了一個哈氣,眼角掉下一滴淚。“他不想要你這種交代。”
“我知道,但他沒得選。”
“或許。”她吹瞎了眼,過了會兒又擡起。面前的屍體已經燒得差不多,濃濃的黑煙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見,但秦家村無一人敢觀望。“感情這種東西,像是野草,割不完你燒不盡,長風一吹又連了天。你不能為了避免結束,就拒絕一切開始,他或許不夠好,但總還不算太糟糕,你可以生個娃娃來玩,日後也好過寂寞有個伴。”
秦望舒應了一聲,拂面的春風帶着盎然的生機和難聞的氣味,她屏息道:“我沒想過生孩子,自己活着就夠累了,顧不上其他人。人的理想就像是玫瑰的花瓣,但每一根刺都昭示着現實,你去擁抱它,就鮮血淋漓。”
她又笑了一下道:“世界上有很多不被接受的種子,它們被風帶走後都在不為人知的角落裏生根發芽,開成了花。沒人規定一朵花就必須要是玫瑰或是什麽樣,理想和前程我都想要,但事與願違,所以我決定讓上天安排。”
她伸出手,重重拍在了金伊瑾肩膀上,道:“我一直覺得人出生在這個世界上,不是為了結婚生子,也不是為了繁衍後代,而是看看這個世界,花怎麽開,水怎麽流,太陽如何升起,夕陽又如何落下。我是拒絕了一切開始,但花随處可見,我見過了花開,便不會在意花落誰家。”
“夜晚的星空何其燦爛,一顆星的隕落不會改變任何,同樣一朵花凋零了,春天也不會荒蕪,所以金家在不在都不該影響你。人的一生除去天災人禍和生病,太短了,就像是午後到黃昏的距離,言盡茶涼,月上柳梢。神父還在的時候,我暢想過一種生活,就在教堂,與他共享無盡的黃昏,聽着綿綿不絕的鐘聲,有點閑,有點懶的把夕陽掰得細細碎碎,然後炊煙袅袅,暮色四合,在半個夢裏看滿天繁星。”
她說着神色間就帶上了一抹懷念,不多不少,就一抹。然後很快又隐匿在眼中,她給自己編織過一個夢,又親手打破。“我總說路是自己選的,如果不滿現在的生活,就應該反省當初所有的選擇,但很多時候确實沒得選。弄權者決定小人物的命運,就像是趕着鴨子上架。沒有人會自願走進油鍋,但我既然要考慮是否成功,就應該掐掉一切不切實際的幻想,慌張忙亂馬馬虎虎,可不妨礙我小日子過得還不錯,你的路很寬廣,前程和理想兼具,不應該走窄。”
“南牆其實不算什麽,撞一下也沒多疼,但你投入的精力和時間都會在未來某個時刻,讓你感到後悔。”她攤開手掌,掌心很白,青紫色的血管埋在薄薄的皮下,襯着并不算深的掌紋,像是一幅抽象畫。“後悔是一種很無力的情緒,我品嘗過,所以我不希望你重蹈覆轍。”
金伊瑾知道她說得都是對的,但就如她所說那般,路都是自己走出來的,她只走過自己的路,又怎麽知道她金伊瑾的路。所以她岔開話題道:“是我在安慰你,不是你在勸說我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她掌紋相比大多數人都要幹淨,很深的幾條主線,從食指縫中又衍生出一條直直的劃破整個手掌,蔓延到手腕才堪堪斷了。她聽過老一輩的人說,這種紋是大富大貴的命,她如今倒也算得上,可真要計較起來不過才是二十出頭的年紀,談命還有往後未知的幾十個春秋。
“我不是勸說你,只是講給一個小傻子聽的。”她收回手掌,在對方微愣的神色中,對着敞開的大門道:“張雪,出來。”
金伊瑾下意識看了一眼屍體,面目全非。她微不可見的松了一口氣,就見張雪磨磨蹭蹭、不情不願地挪了出來。
張雪已經換上了幹淨的衣服,尺寸意外的合身,就像是特意為她準備的。她神色難辨地看了秦望舒一眼,對方落在陽光下,白皙的皮膚折射出淡淡的光暈,整個人像是要融化在其中,往日裏漆黑的瞳孔在此時看上去淺了許多,呈現出一種有些剔透的棕色。
大抵是淺色膨脹原理,那些平直的線條都在此刻柔和了,恍惚間,她生出一種荒謬的念頭,面前這個人其實很溫柔。像是市井的吵鬧,掩蓋得太深,就無人注意,但弄堂的浪漫卻總是在拐角不經意冒出。
她定了定神,目光直視并坐得兩人,沒有給周圍一個眼神。她不是真的傻,所以有些事情一開始或許想不明白,但只要給她一些時間,她總能反應過來。
“你罵我傻子。”她站在秦望舒跟前,背對着兩具焦屍。
秦望舒擡起頭,仰視着她。或許是陽光太過燦爛,她不由得眯起眼道:“你不是嗎?”
張雪歪了下腦袋,就彎下了腰。兩人目光齊平,秦望舒坐着,她手撐着腿,身體弓成了數學中最穩定的三角形。“我不是。”
她笑了一下,看着有些溫柔,話也很溫柔道:“那就不是吧。”
張雪覺得有些氣,認為自己被敷衍了。她伸出手掐住秦望舒的臉道:“我真不傻。”
她其實很瘦,平日裏衣服穿得多,大多寬松看上去好些,可往那一杵仍是讓人聯想到竹竿。張雪見過她夏日裏穿得少的模樣,通身似乎只剩下貼在骨頭上的一層皮,就連長了繭子的手指,在用力時,骨頭似乎都要破皮而出,可唯獨肚子上的軟肉多了些,但這樣的印象也只是停留在三年前了。
如今,張雪仍覺得她依舊瘦,卻有力了不少。她知道秦望舒喜歡用筆杆粗一些的鋼筆寫字,總覺得這樣手上的力才有處洩,可她偏生就喜歡對方用細鋼筆。她在家中還有一份未送出的禮物,是一支沉甸甸的細鋼筆,筆杆尾端雕刻了一朵精致的玫瑰花,很漂亮,她存錢了大半年才買下來,但在她單方面宣布絕交後,就一直保存至今。
對筆這種東西,她其實沒有研究,就像是讀書,她都是不愛的。她只是覺得秦望舒太瘦了,粗筆杆有時候都抵得上對方半個手腕,她看得心慌,生怕什麽時候不小心折了,所以她覺得要換一換。
對方沒回她,她也不再堅持。只是湊近了後,那剔透的淺棕色眼珠子又變回了往日的漆黑,烏沉沉的,仿佛連影子都罩不住,她有些失落,剛才的一切果真是錯覺。
下一秒,一只手勾住了她的碎發,一一別在耳後。
她還掐着對方的臉,說話時肌肉的顫動尤為明顯,本就只剩下一點地皮動起來後像是薄了一半,她心驚,下意識松了手。
“我的錯,我道歉——對不起。”
她睜着眼,又覺得之前的自己太過武斷。溫柔這種主觀的東西其實很難定義,但說到底不過是芳春柳搖染花香,槐序婵鳴入深巷。
她安靜了一秒,有些別扭道:“那原諒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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